重庆师范大学

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简章

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综合实力跃升全国高校前200名。

学校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现有17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人左右,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近5000人、留学生3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位。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拥有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对象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111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11130日前提交。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应聘人员被查实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表》(附件2)和《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汇总表》(附件3),并同时提交以下以下有效证件电子材料,包括:有效本人身份证件;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党组织盖章确认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含报名表格附件2、附件3和有效证件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须为姓名+最高学历+辅导员,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cqsfdxrsc@126.com)报名为有效。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1130日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综合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学校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者。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导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

(二)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重庆师范大学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师范大学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师范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23-65917777023-653634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汇总表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表.doc
附件【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应聘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已下载35
附件【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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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2804亩,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十佳市容整洁单位、重庆市森林校园。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重庆)”等三个国家级基地,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幼儿教育教师市级研修培训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中德(重庆)职业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市职教师资培训集团、重庆市管乐师资培训基地等多个市级基地。“重庆旅游学院”、“重庆音乐学院”、“重庆幼儿师范学院”、“重庆特殊教育学院”、“重庆新闻学院”也依托我校设立。

60余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特色办学格局。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三个校区各有1个图书馆,纸质图书250余万册,本地镜像电子图书104万种,本地镜像资源容量达55TB,数据库共46个,校园网实现校区全覆盖。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6000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28000余人,研究生3600余人,成教自考学生4600余人。有教职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76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44人,副高职称教师513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90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76%以上,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39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获得者1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选1人及省部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重庆市专家工作室首席专家2人,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人,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3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7人,省(直辖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0人,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7人,省(直辖市)级名师获得者3人,重庆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1人, 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32人,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12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71人。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6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个职教硕士学位授权、1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中心、“十二五”市级一级重点学科11个、“十五”“十一五”市级重点学科11个、5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8个市级创新团队、3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市级众创空间。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市级三特专业、2个三特学科专业群、2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19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2个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2个市级教学团队、7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形成了“通识综合素养+专业理论素养+实践动手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了以“三主线”和“六环节”为基础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管理,使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近年的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我校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57项。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8项、全国二等奖25项、重庆市一等奖39项、重庆市二等奖87项;在全国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1项、全国二等奖4项、重庆市一等奖10项、重庆市二等奖6项、重庆市三等奖3项、重庆市成功竞赛奖25项;在东芝杯***8226;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实践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全国三等奖3项,在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3项、全国二等奖3项、全国三等奖2项、全国优胜奖3项。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科研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一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973”和“86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48项,省部级项目1409项;发表学术论文10700余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超过1800篇。科技成果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人文社科三等奖,重庆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社科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97项。

学校编辑出版《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哲学社会科学版)、《地理教育》、《当代幼教》等学术刊物。其中,《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教育部社科司、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勤学善思,求是致用”的优良学风,推行自我教育,强化实践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有在册学生社团106个。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等科技文化活动竞赛中获得全国性奖项206项。学校连年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青马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培育工程”、“演艺文化育人工程”等校园文化成果三次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校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办学60余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十六万余名各类毕业生。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教育、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中坚骨干力量。重庆市90%的一级示范幼儿园现任园长、50%的重庆主城区小学特级教师、60%的小学骨干教师均为我校毕业生。中科院院士、中国数学会理事长、华罗庚数学奖、陈省身数学奖获得者马志明,“最美乡村教师”曹瑾等是我校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

学校把握教育国际化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卢旺达、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英国等国创办“孔子学院”、“汉语师范学院”。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合作建立“重庆中日交流之窗”。学校是国际聋人高等教育网络组织(PEN项目)成员。

近年来,习近平、刘延东、贾庆林、贺国强、许嘉璐、彭佩云、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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